根据全市低保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住房普查情况,乌海市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进行了重新测算,决定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,海勃湾区补贴租金将由原来的3.82元/人月平方米提高到6元/人月平方米,乌达区和海南区补贴租金将由原来的2.46 元/人月平方米和1.96 元/人月平方米提高到5 元/人月平方米。
乌海市从2006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工程,根据当年不同区域住宅的市场租金、公房租金测算标准和当时财政收入情况,确定海勃湾区、乌达区、海南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分别为3.82元、 2.46 元、1.96 元每人每月每平方米。按照这一标准,截至2007 年,乌海市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00 多万元,补贴面积3 万多平方米,共有1000 多户低保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补贴;今年上半年,全市发放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资金65.8万元,补贴面积3.9万平方米,惠及1309户低保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。
随着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地方财政实力的增加,为了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,乌海市将进一步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,海勃湾区补贴租金将提高到6元/人月平方米,乌达区和海南区补贴租金将提高到5 元/人月平方米。
调整后,全市今年下半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金额约为182 万元,将惠及1500户低保及低收入住房困难户。